众所周知,公积金贷款买房有最高额度限制,在一些高房价城市,购房者贷到最高额都无法满足购房资金需求,因此当城市公积金可贷额度上调的话,是一大利好消息。佛山就将迎来这样的利好消息!
据佛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佛山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或将提高至100万!一起来看看相关规定详情。
一、可贷额度:缴存职工个人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5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根据缴存年限划分个人最高可贷额度具体如下:
1.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40万元;
3.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年(含)以上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适用对象和申请条件: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行贷款办法一致。
三、资金总额度:20亿元。
四、实施起止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XX月XX日起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以银行受理贷款日期为准)或贷款审批金额达到资金总额度上限为止。
在以上政策正式通过公布前,佛山公积金可贷额度仍按以前的规定为准。
目前佛山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定如下:
1、贷款额度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的原则确定贷款额度,即(借款人当前住房公积金明细余额+当月至退休注销时拟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2。
当月至退休注销时拟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前半年(6个月)内实缴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值×当月至退休的月数。退休时间统一按60周岁计算。
另外,无论是市外或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房并符合佛山的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情况下,亦可向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申请并计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核时,会根据申请人的资料具体核定可贷额度,其计算除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有关以外,还与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余额、购房金额、
贷款年限、年龄、债务等因素有关。
2、贷款额度累计
(1)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25万元;
(3)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年(含)以上,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